自由時報報道:台北地檢署昨偵結京華城容積率弊案、政治獻金假帳案,認定台北市前市長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,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一七一○萬元賄賂,讓京華城、鼎越公司取得一二一億五四五萬六七四八元不法利益,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、圖利罪,以及刑法公益侵占、背信等四罪起訴。檢方以柯「諉言矯飾、犯後態度不佳」,求刑廿八年六月,併科五千萬元罰金。中央社報道指,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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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華城、政治獻金雙案 柯文哲遭求刑28.5年 檢方指京華城案收1,710萬台幣賄款 台北地院准3,000萬交保另限住居
2024-12-27